项目信息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K************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K************002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1-24 10:41: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1-24 10:41: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0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项目类别:能源项目工程类,项目内容: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已******能源局批复,项目代码:******************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锡尼镇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119km,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35km处。
2.2项目建设规模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本工程光伏装机交流侧容量为800MWp,直流侧容量963.75032MWp,风电场区建设规模300MWp。光伏场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总体设计方案。拟选用英利能源63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YL630CF66i/2,实际总安装容量963.75032MWp。容配比按照1:1.2设计,光伏场区共167个子阵,选用2672台300kW组串逆变器,4800kVA箱变167台。风电场共计布置30台单机容量1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选用11000kVA箱变30台。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境内。
2.4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3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15日建成投产,计划工期(19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区、风电场、2座220kV升压站、场内外交通工程、5G网络全覆盖工程、新能源项目管控管理系统、光伏板清扫机器人系统、35kV集电线路工程等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包括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3kV电缆)及附属设备、220kVGIS(含舱体)、主变压器、35kV高压电缆)、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合规性手续办理(详细划分界限见附件: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同时进行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光伏厂区、风电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座、及进站道路、施工道路等所有设计工作。含勘察测绘(风电场、光伏区及升压站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及预制试桩工作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升压站小可研、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代表必须常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超出征地红线范围外的检修道路设计及施工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红线外的施工道路一切手续及费用都由承包人负责。
(2)设备、材料供货:测风塔设备、逆变器、箱变、支架、支架基础、围栏、接地、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及与本项目投产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含发包人提供的)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接货、报关及移交等工作。其中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3kV电缆)及附属设备、主变压器、GIS及GIS预制舱、集电线路35kV电力电缆由发包人采购,投标人需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投标报价。
上述所有设备、主要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设备、主要材料)到货后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验收后由承包人统一负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仓库、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等,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负责。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开通的专线、办公网络的费用及并网后一年的上网费)及升压站场平、协调解决光伏区及升压站施工期间一切土地纠纷事宜,承包人负责10kV电源接入升压站用备用************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上述所有手续办理必须由承包人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不得另行委托施工分包进行。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单体、系统调******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通信工程技术服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蒙西电网的相关要求。升压站系统及整套调试工作(包含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试验)、定值计算、涉网试验、35kV电缆交接试验不在本次EPC招标范围。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消防图审及报备等;上述所有手续办理必须由承包人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不得另行委托施工分包进行。
(5)负责临时用地征占补偿,具体为光伏区、风电场至220kV升压站35kV地埋线路(杭锦旗项目所在地),光伏区、风电场至220kV升压站施工及检修道路征地(杭锦旗项目所在地)及其他施工所需临时用地范围,需承包人负责对牧民补偿及签订补偿协议,完成后将相关资料移交发包人。
用地红线内所有土地的流转和转建设用地(包括升压站、升压站进场道路、集电线路、箱变基础、汇集箱)及林草手续办理及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红线外征收征用的土地手续办理及其补偿费用、植被恢复由承包人负责(包括用地红线外的直埋电缆、施工道路、临时道路、便道、光伏区、风电场进场道路、便桥和现场出入通道,以及施工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红线外征收征用土地的林草手续:初设方案内的由发包人办理,若初设方案发生二次变更,则林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植被恢复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不能及时支付费用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代付,费用从合同中扣除。(扣除费用以政府出具的相关手续为准)。
(6)光伏场站、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7)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等)。
(8)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9)负责光伏区、风电场、集电线路、升压站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工程施工及上述道路修复、维护及保养等工程。集电线路、临时电源、检修道路等施工所需,穿越(顶管、定向钻、破路等)、架空跨越公共道路、铁路、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等原有设施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及施工,线路与公共道路并行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施工。为项目建设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道路修复等工程。其他工程施工所需道路的建设、扩建、通行协调。
(10)完成光伏场区征地范围内所有围栏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边界、经过或穿过场区的公共道路及设施两侧等),并满足安全及发包人验收要求。
(******居用品,且与总包项目部有区域间隔。
(12)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EPC总承包单位(承包人)采购的测风塔、箱变、逆变器等发电主设备以及发包人招标的主变压器、GIS及GIS预制舱、光伏组件、集电线路35kV电力电缆、风电机组等发电主设备所有监测信号需按照统一格式及通讯规约进行传输,传输范围包括设备侧到升压站侧,升压站侧到呼和浩特集控中心侧等。
(13)按照《关于印发<新能源场站5G网络覆盖技术要点(试行)>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蒙能新源〔2024〕158号)等文件要求,负责本工程的智慧场站建设,包含5G网络覆盖。
(14)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使用******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施工现场施行门禁管理,设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脸识别系统。根据征地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周界围栏施工,同步开展周界安防监控系统安装,确保施工区域除必行出入口道路外,无车辆穿越闯入可能,保障门禁管理和施工区域防盗要求。
(15)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
(16)承包人负责建设光伏板清扫机器人系统,承包人应对此项单独报价,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要求及附件。
(17)承包方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及相应费用,包含不限于以下问题:包括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施工需要,协调进行围栏拆除,临时大门安装,围栏、网、栏杆恢复的费用;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尘,配备洒水车及水源的费用;因承包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含光伏区、风电场至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与附件1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达标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投产200MW及以上的风电EPC总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业绩。
注: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要求需提供EPC总承包合同、并提供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报告或体现项目经理的完工证明等材料,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则需要提供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资料,提供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2023年10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12个月以上(2023年10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具有装机容量8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至少1个,装机容量300MW(单台风机容量在10MW及以上)及以上的陆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至少1个。要求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EPC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具有装机容量5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总承包EPC业绩至少1个,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陆上风电项目总承包EPC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注:合同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合同首页、签字及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提供至少一张有效的所提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以上两项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总承包EPC业绩可视为设计业绩,不可共用。提供EPC业绩可以为联合体业绩,但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4.3技术支持电话:0512-******、0471-******。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2月19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9443/BidOpening。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9443/BidOpening)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武兰枝、敖啸虎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9. 行业监督
******能源局
******能源局
投诉受理联系人:刘敏
投诉受理电话:******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