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有限公司双堠水库工程粒化高炉矿渣粉采购(二次采购)
1.2 招标编号:SDGS-LY-2024-6053-2
1.3******有限公司根据双堠水库项目施工需要,决定采购5000吨粒化高炉矿渣粉用于项目混凝土生产。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1.4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装卸、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1.5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件,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粒化高炉矿渣 | S95 | 吨 | 5000 |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谭家峪字村(原临临九标沥青拌合站),供货周期预计为 20 个月。 | 根据采购计划分批交货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100万元及以上的粒化高炉矿渣粉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2.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供应商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集团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资料,提交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3.2同时每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文件购买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汇款时请备注(如:双堠水库矿渣粉采购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 号:************0
******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3.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3.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3.5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4.2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
4.3谈判地点:******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
4.4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未出席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认可谈判结果。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通达路4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